往日微忆

往日微忆

走人生漫漫路,记录往日路上点滴,留存仅剩的一点回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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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内容为9月12日写,现贴到夏日微忆,天涯不想贴了,还是感觉夏日微忆好。

昨天晚上在机关学习的时候,听着领导那冗长的话,我真想睡觉,可是又不能睡,离得太近了,没法,想事吧。天涯的博客开通几天了,取个什么名字比较好呢?对以前的“夏日微忆”有点乏味了,何必把自己整得那么伤感,取点中性的吧,就选“山沟里的男人”吧。曾记得前几年同事在QQ里建了这么一个群,可是没有发起,我就拿来用吧,让她在这里发芽、开花、结果。

偶然发现这里还有一片我的天地。只有这片天地依旧这么痴情,虽然我这么长时间没有眷顾过她,也差一点忘记了她,但她仍旧有这默默的等着,我来了,她没有对我生气,也没有跟我吵架,真好!

转眼之间,又是将近两个多月没有光顾过俺的夏日微忆,不是已经把夏日微忆谈忘了,只是缺少了当时的那份激情,心情也还没有平静下来。

今年的春节是一个人过的。单位部门老大不让我回,倒是他自己回去了,股长也回去了,只剩下我一个人,冷冷清清。大年三十晚开始值班,年夜饭是和通信员一起吃的,简简单单的饭菜让我心情更加低沉。值班只值一天,可是剩下的几天,也不好过,去食堂吃,发现并没有给机关准备饭菜,火得我一把把饭盘随便就是往桌上一掷,我想应该大多数人都听到了吧。也太不把我们当人看了吧,大过年的,任何东西不发就行了,连饭都不让吃,还让不让人活。

在内部网博客上看到一篇日志,里面提到有个网友名字叫“嫁给耳朵”,觉得很新奇。嫁给耳朵,多形象啊。娶了个老婆,嫁了个老公,两个却不能在一块相互依偎,只能像牛郎和织女般,承受两地分居的痛苦,这是人生的莫不幸啊。可是现实生活中,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,老婆在家照顾孩子,老公在外打工,或者老公在外经商,长久不回,更或者是一方是在地方,另一方是在部队役,而且还没有随军。

不知兄弟当过兵没,如果没当过兵,也能体谅到军人的难处,实在是不容易,在此谢过了。

还是奉劝军中弟兄们一句话,当兵即意味着吃大亏、耐大劳、受大累、担大任,意味着要做出牺牲,意味着奉献的同时也要打肿脸充胖子,也要高喊着保卫祖国--不苦不累不烦,要扯着嗓子高喊着“亏了我一个,幸福十三亿”。

Fedora Core 6对中文的支持还是比不上国产的RedFlag,看着那字,心就有点虚。打开OpenOffic新建文档,竟然只有宋体和楷体字体,标宋、黑体、仿宋,还有我平时喜欢的字体都用不上,决定安装MS字体,参照网上文章,终于在Fedora Core6测试成功。试用一段Linux,还是体验到她的魅力,强烈支持Linux!

趁着这两三天休息时间,又好好把linux整了一番。想要深入学习Linux,又不知从何下手,这么多发行版本不知挑哪个好。RedFlag感觉太傻瓜了,共创、Turbo、红帽9试用过都感觉不是太爽。搜了下,各说风云,最终确定选择RH9,可是从官方网站一看,竟然红帽到9就不出了,代替的是企业级和Fedora Core系列。选择Red Hat,主要是前年买过一本RH9的书,相对来说,网友口碑都还不错,所以就选择她啦。

世界上有三样东西不能相信:男人的承诺,男人的感情,男人的理由.如果他给过你天长地久的承诺,是因为他自己对你们之间的那份感情都没把握;如果他说你是他一生最深的(唯一的)爱,这表示他一定对别的女人说过同样的话;如果他失约,给了你若干的理由,千万不要信以为真,男人是编造理由方面的高手,他的种种理由,归根结底只有两个字:借口. 

书上见过一句话:在所有的婚外恋当中,
男人偷情,目的为性,女人偷情性情交融。
偷情对于男人来说,偷的就是偷的,
偷到以后便不觉得那么珍惜了。
而女人则往往错位,她们往往希望拥有偷的东西。
一个男人如果对一个女人产生了特别的情感,
那么他刚开始的时候,接受的是你的上半身,
但日子久了,处心积虑想到的是如何得到身体。
而女人呢,她最开始的感情也是从上半身开始的,
她付出的纯粹是自己最真挚的东西。
男人得到女人后,会觉得累,
那是因为男人得手后爱情开始变冷,
而女人的爱情感觉则刚刚开始。
男人想得是如何结束情缘,
女人则想得如何天长地久。
把性与情分开,对男人是一种人性的浪漫,
而对女人则是一种人性的折磨。
女人需要浪漫情怀,没有性的爱恋让她们感到圣洁,
而有性的浪漫才让女人刻骨铭心、迷失自己。
女人沦为了爱的俘虏,
任何人也改变不了为奴隶的命运。
为了情,女人甘愿当牛做马。
女人都希望男人对他们好,
但好的的标准则是情与性的统一。
聪明的女人因为太聪明,所以不把男人放在心上,
她们便寂寞,痴心的女人伤痛后
才知满心的伤痕无一处值得眩耀。
女人没有爱情时会嫌自己被浪费,
怕错过了人生恋爱的好时光,
被男人用旧才懂得爱情不过是春梦一场,
那个让她死去活来的人不过是个再俗不过的人,
于是后悔,于是就恨。
女人用真心去爱,换来总是伤害,
像男人那样以采花摘草的心情去爱,又做不到。
男人往往有了新的目标以后,遗弃老情人,
这对他们来说,是很随意的事情。
男人始终自私,他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。
也许他曾经爱过,但那是过去的事。
谁会为了百分百的爱而放弃千分之千的新恋情呢?
但是对于痴情的女人来说,
这很可能是最残忍的事情。
痴情是女人的大敌。女人总是被动的,
被引诱的女人一旦为情人抛弃或全部的理想
在一夜之间化成泡影之后,
就会深深地陷入一种绝望,滋生出的变态的报复心理。
有些傻女人,用自己的生命去留住他;
有些女人天真的用身体去留住他,
结果这两种女人都失败了。
男人接纳一个女人的开始是因为他爱你的上半身,
他喜欢的是你的性格你的智慧
你的学识你带给他的不同的感受,
但是当他对你没有了旧日的情感,
他用上半身说分手,而对下半身的渴望已经淡漠。
如果一个女人渴望用自己的下半身
去挽留一段逝去的爱情,
那么她未免太高估这个男人对她的迷恋。
男人可以长久的倾慕一个女人,
因为他对女人上半身的渴望超过了下半身。
在这个疯狂的年代里,毕竟是少数。
男人的猎取的本性是改变不了的。
所以聪明女人用身体思考,
平庸女人用脸蛋思考,
最笨的女人用下半身思考。
有人说人的一生要爱过三个人
才算是真正的记住了爱情。
既然如此,就不必用超出的那份痛苦去缅怀。
留着你剩下的精力和时间,
耐心的等待那即将出现的两个,
也许那才是最完美的爱情!
但不管是怎样的故事,
请千万记住:爱情,从上半身开始!